2017年度湘西州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时间:2018年06月13日  来源:社会科  作者:  【关闭 打印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更好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自20173月湘西州制定《湘西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以来,全州各部门不断积极推动妇女在政治、经济、就业、教育和卫生等领域享有更多的平等权,努力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持续优化,妇女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了湘西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现将2017年湘西州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湘西州经济稳中向好是妇女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经济的持续向好,是实现《妇女规划》各项目标的前提和条件,社会投入的加大为妇女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有效地促进了妇女事业的快速发展。2017年,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州委“542”发展思路,突出扶贫开发、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四轮驱动,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2017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582.6亿元,增长7.6%,增速较上年提升0.7个百分点。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094元,比上年增长9.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28元,比上年增长9.2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273元,比上年增长11.6%;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与就业经费的投入力度。全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5.63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公共财政教育支出54.41亿元,比上年增长19.45%;医疗卫生支出29.1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6%;育龄妇女人口为78.94万人,较上年下降0.69万人,下降幅度为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3‰,较上升了1.11‰;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为112.74%,较上年上升了1.12个百分点。

  二、《妇女规划》各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健康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州以推动实现《妇女规划》目标为核心,不断加强妇女健康宣传,提高妇女保健和服务水平。

  1.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高龄孕产妇、高危新生儿比例增高问题,医疗保健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2017年度孕产妇死亡率大幅下降,由上年的23.27/10万下降到15.65/10万。孕产妇死亡率呈降低趋势,已达到25/10万以下的《规划》目标要求。

  2.孕产妇疾病防治力度逐步提升。2017年,湘西州孕产妇产前检查率100.4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2%,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州孕产妇梅毒、艾滋病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了101.5%101.55%101.49%,均达到了90%以上的规划目标要求。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产妇和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分别为100%92.47%99.44%,达到了90%以上的目标要求。

  3.婚前医学检查率明显提高。婚前医学检查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关键。我州各部门加强配合,多措并举,大力宣传婚前保健、婚检的意义,并且简便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使得湘西州婚前医学检查率从2016年的49.7%上升到77.74%,上升了28.04个百分点,为进一步优生优育提供了保障。

  4.孕产妇医疗保健体系逐步完善。2017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从69.44%下降到39.05%,降幅明显,离定期筛查率80%以上的目标相差较大,需引起有关部门关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为0,妇女常见病知识普及覆盖率为90%,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二)妇女与教育

  2017年,湘西州在教育工作中继续贯彻性别平等原则,保障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女童的权益,女性平等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女性的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1.义务教育的性别差异逐步缩小。2017年,湘西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5%,其中:女童男童均为75%,与82%的目标要求相差7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9%,女童和男童一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3%,其中:女生94%,略高于男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79.8%,其中女生80.3%,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日渐缩小。

  2.高中阶段教育女生入学率得到提升。湘西州继续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保障更多女性能接受高中教育。2017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6.7%,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女生87.1%,男生86.3%;女生比男生高中阶段入学率高0.8个百分点。但与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以上的目标要求相差2.9个百分点。

  3.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超过男性。随着对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的资助政策不断地完善,湘西州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比重逐步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7.5%,比上年提升了0.5个百分点,其中女性为38.5%,比男生高出2个百分点。与2020年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要求相差1.5个百分点。

  4.性别平等原则在各类教育中逐步体现。随着湘西州经济的发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强化社会性别意识,巩固扫盲成果,不断支持妇女接受各种途径的职业教育。2017年,湘西州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08年,其中女性为10.12年,男性为10.08年,与目标10.5年接近。青壮年文盲率及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比例均为0.78%,已达到控制在2%以下的目标要求。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进一步提升,从2016年的1310人上升到1673人,其中女生从465人上升到595人,占比达到35.56%。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及教学过程中得到体现。

  (三)妇女与就业

   2017年,湘西州深入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女性就业带来的挑战,不断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加强对妇女的就业指导和培训,拓宽妇女就业渠道。

  1.女性就业人数比例保持稳定。湘西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规范单位用人标准,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性别歧视行为,使女性就业人数比例保持稳定。2017年全州就业人员194.58万人,其中女性为77.84万人,女性就业比例为40%,达到40%目标要求。全州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为13.94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5.64万人,城镇单位就业女性人员比例为40.46%

  2.妇女就业结构得到改善。近几年,湘西州各级政府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完善妇女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妇女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在职称评定、学习进修、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中,落实和完善性别保护政策。2017年,全州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为36%,达到30%的目标。

  3.女性劳动权益和基本保障得到完善。湘西作为贫困地区,不断加大脱贫攻坚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利于贫困妇女的脱贫扶贫措施,保障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2017年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4.52万人,比2016年下降1.68万人,其中女性为2.15万人,比上年下降0.65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8.47万人,比2016年下降7.83万人,其中女性为8.65万人,比上年下降6.45万人。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参政议政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妇女地位提高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湘西州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决策管理水平;在选拔、聘用、晋升和录用公务员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力争把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各项目标落实到位,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各项权利得到较好的保障。

  1.女性在人大、政协中所占比例保持稳定。2017年州人大代表341人,其中女代表115人,占比为33.72%;州政协委员336人,其中女代表90人,占比为26.79%,均和上年持平。

  2.女性参政比例仍有提升空间。2017年,湘西州人大、政协,州级、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领导班子中有1名及以上女干部)均达到10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61.29%,与上年略增0.68个百分点;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5.55%,比上年下降6.26个百分点。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为11.83%,与上年相比下降0.57个百分点。

  3.妇女参与基层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基层,女性积极参与村委会、居委会的日常事务和基层民主管理事务。2017,湘西州村委会委员数女性比例为34.46%,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为4.79%,居委会委员数女性比例达到了50%,妇女在基层管理工作中发挥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达到了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以上,女性进村支两委比例达100%,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的规划目标。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2017年,湘西州继续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妇女参保人数及覆盖人群。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生活得到一定保障。

  1.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生育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2017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1.84万人,较上年增加0.13万人,其中女性4.86万人,较上年增加0.1万人。

  2.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17年为16.63万人,比上年增加了0.38万人,其中女性为7.23万人,较上年增加了0.16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57.29万人,较上年增加了1.98万人,其中女性为120.67万人。

  3.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进程,提高妇女养老保险享有率。截止2017年末,湘西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4.45万人,其中女性6.0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45万人和0.1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31.37万人,其中女性为63.0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11万人和1.05万人。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为37.40%,比2016年提升了13.84个百分点,但与85%的规划目标差距较大,应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4.进一步保障失业和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2017年,湘西州参加失业保险人员15.81万人,其中女性7.6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了0.57万人和0.1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46万人,其中女性6.5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了0.27万人和1.28万人。

  (六)妇女与环境

  近年来,湘西州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的生存居住环境,丰富妇女精神文化生活,着力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017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81.30%,较上年提升了6.19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为75.99%,比上年提升了6.19个百分点,与规划80%的目标值尚相差4.01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46.84%,比上年提升了14.63个百分点,但与规划中75%的目标值相差28.16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60%,比上年提升了7.24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3.60%,比上年提升了4个百分点,已达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80%,比上年提升了0.93个百分点,但与2020年规划100%的目标值相差2.2个百分点。

  (七)妇女与法律

  近年来保护妇女权益的社会体系日益完善,维护妇女经济、财产和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断加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为妇女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护。

  1.严厉打击危害妇女的犯罪活动。2017年,湘西州公安部门共破获强奸案件71起,破获案件比上年增加24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4起,破获案件比上年增加1起。

  2.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建立。2017年,湘西州设立家暴临时庇护场所9所。通过设立临时庇护场所,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同时通过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妇女卫生保健体系有待完善。2017年,全州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从69.44%下降到39.05%,降幅明显。主要原因是受经济条件和人口素质的影响,妇女基本保健医疗知识和健康体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同时,受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人员配备、专项经费、技术水平、设备缺乏等因素影响,定期筛查工作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有待提高 女干部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比例虽有提高,但女性参与重要事务的管理决策还有一定阻力,规划目标要求和实际工作现状还有一定差距,三多三少现象依然存在(副职多,正职少,党群部门多,经济部门少,一般部门多,决策部门少)。2017年,全州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从上年的51.81%下降至45.55%,下降了6.26个百分点;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从上年的12.4%下降至11.83%,下降了0.57个百分点;村委会委员数女性比例和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分别为34.46%4.79%,较上年分别下降1.44个和0.71个百分点。

  (三)妇女生活环境仍需改善提高。近年来,全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及产业扶持的力度,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大幅改善,但由于我州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妇女生存生活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2017年,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75.99%,与发展规划目标差距4.01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6.84%,与发展规划目标差距38.16个百分点,任务还十分艰巨。

  四、对策建议

  (一)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体系。要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责整合,加快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网络体系。紧紧依托卫生医疗扶贫工程的深入实施,不断加强对妇幼保健检查及相关疾病防治的宣传,增强妇幼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医疗卫生基本常识。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优质服务点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建设,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体系。

  (二)加大培养力度,提升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妇女人才队伍建设,把基层妇女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规划,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加大对基层妇女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有计划、有目标的培养一批女干部。要积极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现有的基层妇女人才,配置合理的基层妇女参政议政人才梯队,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妇女人才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要大力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身边的基层妇女参政议政典型模范,为基层妇女提供更为优越的参政议政工作环境,激励基层妇女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围绕精准扶贫,切实改善提高妇女居住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农村特别是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全州上下大力推进全域旅游为契机,因地制宜的完善农村改厕规划,实施农村场所新改建提升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场所卫生条件差、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努力补齐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的短板,全面改善全州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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